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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据你的描述是不合理的,当时有没有正式网签,开发商...
首付以后,会给你开个首付款发票,是正规发票,而不是收据,至于能不能签合同,那就要看银行的贷款能不能批下来,符合条件的可以签合同,签合同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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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表述上看,应该不构成违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具体要看你的购房合同有关条款的,关键是你和开发商的约定有没有写入合同。不过即使没有写入合同,你也还是有胜诉的机会,因为首付30%是行业惯例,而政策调整时你所不能预期的,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总之,如果你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胜诉机会很大,如果没有约定可能会比较困难,但还是有希望的
没有具体时间,通常交房以后,三个月拿到房产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办理房地产按揭一般需要包括下列费用: (1)卖买合同公证费(自愿),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处收取; (2)按揭合同公证费,按贷款额的3‰计收,由公证处收取; (3)保险费,按成交价的1‰计收,由保险公司收取; (4)、一般为500~1000元,由收取; (5)按揭手续费,一般为100元,视银行而定。二级市场转让包括税费内容有:(1)销售营业税,按销售价的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2)城市建设维护税,按销售价的0.0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 (3)、按销售价的0.05%,另每证贴花5元,双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4)企业所得税,按所得额的1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5)登记费,个人50元,单位80元,买方缴纳,国土部门收取; (6)、按销售价的1%,买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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