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位的员工,月底生育津贴还没到账的回答如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待遇申领。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三、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在女职工工作期间未购买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不单独参保,应是五保一起缴纳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产假期间该职工的工资应由企业承担,发放标准和女职工生育前薪水一致,也就是产假等同于出勤。 企业在女职工在职期间已经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的,那么女职工就能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先由企业进行垫付,再由当地社保机构补发给企业。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就等同于产假工资了。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是针对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补给。国家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公式为:当月企业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因此,计算的结果有可能高于也有可能低于产假职工平时的月工资,在低于产假职工月工资标准的情况下,除生育津贴外,不足的部分则由企业补齐。 产前假工资发放。产前假不在产假范围内。产假的一般基础规定是98天,含产前15天(产前假不在这15天范围内)。产前假是怀孕七个月以上,个人提出申请,公司考察工作情况后批准的,最长可休两个半月。产前假按不低于申请职工月工资的80%标准发放。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法律规定,在生育后因个人或家庭等各方面原因确实有困难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的,职工可提出申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工资按申请职工月工资的80%标准发放。
想要避免你说情况在劳动合同上不可体现,不要把这看成是企业的损失。应该看成是企业所尽到的一份社会责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设置,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个人利益,特别是妇女同胞等,所以在对待女职工在领完生育保险金后离职,也不是说企业就吃亏了,而是应该感到又为社会多尽了一份责任。对社会的安定又多做出了一份贡献。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带有社会保险和工资的双重属性。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7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1,244人已浏览
1,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