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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没有生下来前,不叫超生,因为女方才怀孕不久呢。至于“怀2个月有什么手段”,其实什么手段也没有,无非是两个选择:一是自觉终止妊娠;二是坚...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对生育子女是这样规定的, 1,孩子的多少不是以存活的多少计算。 2,以胎次计算,比如头胎生的是双胞胎,胎次为一胎,孩子个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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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有补贴的情况是: 1、国家对合法单独生育二胎是能获得生育补贴的。 2、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种情况,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由于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才能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和女职工的60天奖励假。如果现在是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而在生育第一胎时不应领取护理津贴和奖励60天假,在报销第二胎的相关待遇时, 首先应退回男职工的护理津贴, 其次在女职工报销时核减60天津贴。
128天到7个月15天 北京市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1、怀孕了离婚的,一般离婚只能由女方提出,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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