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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责分别为: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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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责分别为: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 3、具体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工作。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责分别为: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 3、具体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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