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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罪受到哪些刑罚

2023-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社会危害性主要在于:造成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妨害人口的良性发展,引发家庭矛盾及其他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关键在于非法胎儿鉴别的主要目的在于选择性别出生,最终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不符合自然规律,严重违反人权。但这并不是人中性别比例失调的直接原因,直接原因在我们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 日益突出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与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实质是对控制人口政策的一种变异抗制,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制,将严重影响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目标实现。因为在不能有效地遏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与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情况下,即使可以实现控制人口总量的增长,这种病态的男女人口结构比最终仍将影响到国家和整个社会的总体发展。可见在目前的国情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与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已达到具有犯罪程度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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