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施工的阳合同因为是行为人虚假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阴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其效力。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
建筑工程施工的阳合同因为是行为人虚假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阴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其效力。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 1、施工许可证: 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 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 2、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3、设计变更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4、图纸延误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阴阳合同在建设项目中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的;非法承包、分包、关联、分包的;建设项目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者无效的;违反招标有效性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低于成本价的;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合同的,视为无效。
遇到这类事件,你应该报警,问题建筑阴阳合同有何规定答案如下如果是阴阳合同,那么双方如果承认,可以私下解决。但在公开的场合要按照当时签署的中标合同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6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