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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转让。分公司无法人资格、股权分配或者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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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其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即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既然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其股权自然由总公司进行分配,而不能自行分配股权。
1、分公司是不可以入股的,因为分公司并不属于企业法人,只能入股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 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2、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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