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需在出租人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位于深圳市区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产权人为(身份证编号:)声明人系该房产现时承租人(身份证编号:),租期至二零零年月日止,声明人无意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需意思表达清楚即可,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承租人放弃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表现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作出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后,或者承租人知道房屋出卖事实的; 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默示表现为出租人作出出售房屋的行为时,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买受系争房屋的意思。
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当然可以选择放弃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告知出卖房屋的事实后,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一般认为,事实上同样存在一种默示的形式,比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房屋的表示,或者积极为出租人寻找买家,或者另行寻找租赁房屋等,都应当认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在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事实后,如果承租人确想以同等条件购买的,应当尽早地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人,以免丧失了法律赋予的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