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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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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郴州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定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将郴州特产交易大厦层号房屋(或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房屋建筑面积㎡;月租金元。即:万仟百拾元。 本合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水电费乙方支付,承租时水表读数吨,电表读数度。 五、物业管理综合费用、水电保证金等,承租期间按物业公司暂定标准执行,乙方自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双方签定合同时,购房合同写办公甲方预收乙方两个月租金共计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双方合同到期退还乙方。 房租费:乙方每月1日前将当月租金直接存入甲方指定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解放路分理处;银行户名:郴州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911021109024816684;),先交后用,每推迟一天交齐租金罚款100元,以此类推。逾期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协定,收回房屋。 乙方因经营而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或门面因出租而产生的税费,双方各承担50%。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设计方案须经甲方盖章同意,以免影响 建筑结构。如果乙方擅自动工引致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 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 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2.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是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根据当前的情况,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要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的方式来补救: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没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再拿着有关证明,去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办理的是,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以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失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行为人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行为人办理的是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律师提醒各位即将获得贷款的朋友们,签订完贷款合同后,一定要保管好。因为在还清房屋抵押贷款后,借款人需凭借借贷合同办理还款证明,才能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抵押涂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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