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要求复议,但是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
不服行政复议的不能再次申请复议,只能申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既不能再次申请复议,也不能申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认定书不服只能复核,不能复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根据公安部《关于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的通知》精神,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28条第3项也明确规定,对公安机关在处理火灾事故案件中作出的鉴定结论等不服的,不属于公安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依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31条的规定,自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之日起15日内,向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重新鉴定或者认定为最终鉴定或者认定。
1、不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即不能行政复议也不能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