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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养殖场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10-26
1、处理用地申请用地公司需征用土地建设项目的,应向土地所在地区县国土住宅管理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交用地申请。2、制定征地方案的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公司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在申请日起30天内制定农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征地审查国土住宅管理局根据各征地相关方案制作建设项目报告说明书,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审查。4、征地审查和批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报告说明书和相关方案后,文件资料完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天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审查。5、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区县国土住宅管理局根据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制定征地补偿.配置方案。7、征地补偿.配置方案的公告关系到人民政府的国土住宅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征地公告之日起45天内以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并公告。8、补偿配置的实施区县国土住宅管理局应根据征收补偿。配置费方案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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