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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质物不流动、整进整出的业务。风险有如下 ·监管方不负责价值,只负责仓单注明的仓储物的数量。 ·对仓储企业的资质要求高。 ·如果使用仓单...
目前国内有中储,中远洋,中外运,中海,中集,远成物流等。 中储,中远洋,中外运3家做的早,相对有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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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监管业务作为一种跨行业的业务,即是金融服务产品,也是物流延伸服务产品,在我国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物流企业作为监管方在质押监管业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质押监管方案业务的具体模式进行了研究,并从物流企业角度设计了具体的监管方案和风险管理控制模式。
质押监管是指出质人(货主)以合法占用的货物向质权人出质,作为质权人向出质人授信融资的担保,监管(保管)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进行监管的业务模式。
3个节点可支取监管资金为确保开发企业不会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挪作他用,同时减轻开发商前期资金压力,征求意见稿将预售前缴纳保证金的规定,改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主管部门应根据建安造价和施工进度确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重点监管额度以1800元/平方米乘以开发项目申请预售面积计算值为基数,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核减。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竣工验收备案三个节点,可分别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50%、30%、10%。其中,12层(含12层)以上建筑,按照工程主体结构完成1/2时,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70%。重点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未经核减,企业不得擅自使用;超出部分企业可以自行使用,但应优先用于本开发项目的建设。业内人士认为,按照工程进度核减监管资金,既可以防止楼盘“烂尾”,保证购房者权益,又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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