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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按照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
协议是医疗机构与患者就医疗事故所达成的赔偿协议的一种文书。纠纷私了的注意事项如下:一、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事故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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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核查以下内容:(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重点审查医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残留药品、器械等,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 (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赔偿项目:1丧葬费: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尸检、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尸检、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医疗事故损害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鉴定申请等证据。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医疗纠纷和解的注意事项包括:1。医疗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者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律义务。2、患者及其家属在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调查处理要求,这是患者的法律权利。3、部分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4、发生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案件、相关物证和原始材料。5、在医疗事故或者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死亡原因不明确的,应当进行尸体解剖。6、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经济赔偿金额。7、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的规定,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事故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8、患者不得与医院协商,也不得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7、根据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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