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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唯一的一套房屋如果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人民法院只能对房屋进行查封,不能拍卖房屋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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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一套住房。但是,如果这套房子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将该房子拍卖,留足一至二年的房租费给被执行人以后,就可以了。
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 a、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 b、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 因此,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子为别墅或其本身具有相应的收人能力可以租房,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套房屋。
执行人本人及其家属只有一所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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