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本案中,保险公司的主张似乎很有道理,但依据《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保单中的免责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保单或其他保险凭...
公司制定的保险合同中诸如此类的限制性条款层出不穷,作为投保人的普通民众,只知道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在车辆受到损失的情况下就应该得到赔偿。如果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车辆没年检,有交强险,出事故交强险是应当理赔的,其他商业保险可以不赔偿。对于其他商业险来说,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驾驶没有年检的车辆上路的,会处罚200元扣3分。
8月8日,河南省XX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保险人赔偿车主责任险20000元,机动车损失11000元。2009年3月3日,汤阴县城关XX的A将自己的尼桑轿车在汤阴县某保险公司投保,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车辆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为该车承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期一年。2009年5月7日,该车辆转让给刘亮,并在车管所进行了转让登记,车牌号予以变更。2009年5月15日,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刘亮受伤,车辆受损。经汤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刘亮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亮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以出险时被保险车辆已过户,未向公司书面申请办理批改手续为由,不予赔付。刘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合同予以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保险人购买了机动车综合险,双方即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程序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被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以车辆买卖、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为由拒绝理赔,法院认为,尽管车辆变更号牌、转让他人,但保险合同的要件即合同标的及合同主体、保险责任均未变更,“保险批改手续”办理与否并不当然加重保险公司的责任,因此,被保险人仍应享受合同的有关权利。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只要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未年检就不是交强险中保险公司免责的条件,所以出事故时保险公司要赔偿。但是对该车辆投保的其他商业险,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就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车辆未年检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不用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