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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无疑是双方民事活动和民事行为的产物,是双方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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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无疑是双方民事活动和民事行为的产物,是双方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所以,对分手费的认定及处理也应遵循民法典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6、民事活动应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7、尊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原则《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涉外婚姻的处理应遵循男女平等、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如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2、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3、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6、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7、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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