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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是安置的唯一条件。只有符合同住人条件才能享受安置分配!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同住人和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 ...
可以的,只要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依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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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财产,任何个人都不享有所有权,只是享有使用权。你的户口已经是非农户,按照规定,将由集体收回。你母亲的土地(承包的责任田),在承包的期限内你可以耕种,但不能出售,更不能建房。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建房和购房,(因是集体所有权的土地),如果建房或是购房,产权不受法律。
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安居房: 1、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经济适用房(安居房)申请标准,就可以申请该项; 2、申请该项需要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厦门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第8条、9条的具体规定处理。《厦门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办法》(厦府办〔2009〕206号):第八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生活,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二)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家庭资产在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四)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九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
你们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你们没有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换的;也不能重新买一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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