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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1-03-16
(一)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去世的,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二)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公房可以交易吗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随着国家的政策改革,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对属于自己的公房进行交易,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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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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