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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天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正式公开。请天津市各企业单位经办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以便切实...
1、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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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分两部分: 一、门诊(门诊费—800%门槛费)*50%; 二、住院(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天津医保报销是在门槛费上,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道资版的10%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门诊 二、住院自费药除外。天津医保报销是在门槛费上,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道资版的10%确定。
一、天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②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③工伤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④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⑤医疗保险:公司缴11%,个人缴2%。 二、天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保险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 ②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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