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行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
公司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行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濒临破产需要裁员等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濒临破产需要裁员等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濒临破产需要裁员等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濒临破产需要裁员等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劳动合同的非自然终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在约定终止条件时要注意的一点是,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这是不正确的。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一般性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属于特殊规定,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容属于特殊规定。所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不能将这些特殊规定约定进去。同时,即使上述特殊规定的内容没有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但如果这些条件出现时,也要考虑到是否满足特殊规定。即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当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才能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