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平均月缴费工资,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时申报的工资数,往往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数不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就应当按照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来计算。如果不满12个月,可以按实际出勤月份数计算平均工资数。《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本人工资有明确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但如果工作不满一年,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数计算。
本人工资一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工伤职工2013年9月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鉴定为二级伤残,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25个月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应当按照2012年9月致2013年8月的缴费工资计算。但因为实践中,缴费工资一般都是按年上报的,工伤职工2013年1——8月缴费工资,是2012年实际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2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4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