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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 根据规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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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根据《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扩展资料: 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的股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下列职责: 1、核查债权; 2、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是否允许债务人继续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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