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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 2.闲置的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提出申请宅基地的村民。但国家现如今鼓励农村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如此一来,农民们也能从中获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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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1、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宅基地买卖是违反规定的,只有依规转让所有权。 依照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归属于农户集体用地,因此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的。仅有合乎宅基地申请标准的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组员才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根据行政单位审批制度后,申请者才可以依规得到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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