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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外执行可以外出,但是首先要得到当地派出所同意(不会允许到派出所管辖区域外打工的),并按照派出所民警的指定时间等要求,坚持汇报、报到才行...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体状况以及疾病治疗等情况,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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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规定如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在综合评价刑罚类型、犯罪情况、悔改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的基础上,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计划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与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住变更、工作变更、重大家庭变更、接触对其矫正有不利影响的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月向司法机关报告其身体状况,并每三个月向司法机关提交病情审查。
监外执行分为3种情况:1、被判处“管制”处罚的罪犯,不收监,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监外执行。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核准可以假释。就是余刑监外执行(当然有很多因素制约假释的执行,不是在这里解释的内容,就不赘述了)。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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