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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加班,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
只要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就属于加班。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或者补休。 否则,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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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周六日期间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其计算方式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值班一般给予补助,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22、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重庆市五中院 《关于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座谈纪要》 第14条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需要,安排劳动者晚上值班守夜,发放了值班补贴,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不予支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沪高法民一(2006)17号 三、关于单位值班的若干问题 (一)以下情形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 1、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 2、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二)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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