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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根据现行法律,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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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方案处理。2、协商不成,但双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确认房产现在价值,以双方确认价值为标准或者进行竞价,一方得房,给另一方相应补偿。3、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法院暂时无法分割,先处理离婚和其他财产,争议房产告知双方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另行起诉分割。
1、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要对已经取得的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存在但尚未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时,双方所拥有的不动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或者说是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那么该房产是不适宜分割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该房产的使用; 2、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的使用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在该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某一方当事人使用,或者由双方共同使用。 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果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这时,法院就会结合房产的情况进行依法分割: (一)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产,并给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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