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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 1、廉租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责任主体。 ...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简言之,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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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面申请书。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一种福利,所以有公租房后还能申请廉租房吗,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你只能符合其中的一种。
一、申请廉租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廉租房保障制度从2001年开始实施,共分三种保障形式:一是租金补贴,政府对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发放补贴,由这些家庭到市场租赁住房;二是实物配租,政府通过新建住房或者收购腾空旧房,向这些居民出租;三是实行租金减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执行以下申请条件:(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为610元)。(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三)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二、哪些情形下不能申请廉租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不能申请廉租房:(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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