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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正确计算方式: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
正确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工资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薪基数÷全年月平均工资日×200%×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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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一:平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双休加班工资=小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法定假加班工资=日工资*3倍*加班时间也有例外:如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加班工资按什么工资标准计算,那就按约定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其他计算方法还是同劳动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同上)比如,低于1500元/月工资按实计算,超过1500元/月工资按1500元/月计算。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二: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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