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房屋产权为父、母、次子三人所有,该遗嘱不考虑其他情况,也属于部分无效,父母不能通过遗嘱处分次子的产权份额。 2、遗嘱中,父亲处分其产权份...
部分有效。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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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继承人经过协商,最终对父母遗留的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意味着全体继承人就父母遗产的处理达成了一致。此协议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视为有效。各继承人应当按照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对西边自建房屋在协议中未作处理,同时考虑到该自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因此,你和其他继承人可以继续就此进行协商。另外,建议带上相关材料于本律师面谈,详细弄清该自建房与其他房屋之间的关系,以确定更好的解决方案。
朋友。如果房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该遗嘱中对赠与效力的申明本律师认为不产生撤销赠与的效力,因此该遗嘱无效。如果该房产没有完成过户的,个人认为逝者拥有随时的赠与撤销权。但是该赠与撤销权的行使以遗嘱的形式作出,我个人认为该遗嘱的形式、内容以及效力是存在极大的争议的。
遗嘱 立遗嘱人:***,女,汉族,***出生。住宁波市***号。身份证号: 大儿子:***身份证号:**女儿:***:身份证号:本人父母原有位于***号房屋一套(面积约80平方米)。父母过世后,该房屋系本人与其他3兄弟姐妹共同继承。本人在该房屋拥有3分之一产权。现该房屋面临拆迁。现本人立遗嘱如下: 本人百年之后,该房屋可享受的拆迁权益中所有我的份额均由我大儿子(身份证号:**)一人继承。 今后拆迁需要本人办理手续的,均由大儿子***办理。 特立此嘱 未公证处办理 舅舅公证立遗嘱人: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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