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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之规定,苏州昆...
人身遭到损害,由义务人支付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受害人因此伤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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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8级工伤能获得的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量,赔偿准则:医疗花费:根据医疗组织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薪水:期间按原薪水福利支付。原薪水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薪水。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贴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准则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事实上产生的花费及票据确定。劳动本领判定花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7个月本人薪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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