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国家安全、重大任务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实施无线电管制的,由省人民政府和军区批准,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军区电磁频谱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使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分配、指配频率和呼号的单位,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构备案。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使用决定的,核发无线电台执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伪造、涂改、出租或者出借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监测数据应当作为对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无线电设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技术依据。有关电磁环境的监测数据,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可以查询。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无线电台(站)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5人已浏览
732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1,9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