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近日明确明年将“有规划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以房养老”相关试点。其实,“以房养老”试点并不是首次展开,只是进展不大。“以房养老”面临70...
尽管房地产调控步步收紧,房地产政策也未有放松的迹象,但步入年中的楼市仍然炙手可热。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当下楼市量价均居于高位,与政府的博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保政策没有变化,一般女同志的就是55退休,“怎么一下可以很快领,一下要到55岁后才能领”那有人胡说八道,骗人那:2、什么职业交保都可以退休“领取退休金”。3、私下违规交易容易上当受骗,不合法的权益,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4、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办理社保。,具体情况可以向社保部门详询,以社保专业部门的说法为准。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因国家政策改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范畴,您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现在这种情况很多,看法也不一致。首先,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有的合同约定了贷款政策的变化不影响购房协议履行,有的没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要看贷款手续等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的,如果因一方违约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办理,导致遇上政策变化的,违约方承担责任。如果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发生政策变化的,现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贷款政策的变化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如不能继续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一种认为贷款政策的变化应属于情势变更,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同意情势变更的观点,法院也认识不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63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