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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购置的房屋在结婚后如何过户给配偶?

2024-11-24
以下是房产所有权过户至配偶名下的具体操作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携带结婚证书、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即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即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变更登记”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 2. 确认房产非按揭状态:夫妻间进行房产所有权变更时,必须确保该房产并非处于按揭状态。如果房产有未还清的贷款,则必须取得银行方面的书面确认章。 3.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 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 分割、合并协议; (五)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 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变更登记”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在办理房产所有权变更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并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 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 分割、合并协议; (五)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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