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同住人死亡其配偶不一定有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要办理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
同住人死亡的配偶一般没有居住权,但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二、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至于配偶父母死亡是否有丧假的问题,目前我国没有相关规定,但个别地方有规定,如上海、江苏等省市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规律,没人能控制。职工在遇到家人过世的时候,用人单位一般都会给予职工丧假的。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该按照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获得。因为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因为失去供养,给生活上带来很大的困境,造成生活水平下降,之所以制定这样的赔偿制度,就是考虑这个因素,给予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所以,只能是发给直系供养亲属,并且,已经是按照直系供养亲属的情况赔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