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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侵权债务,因此仍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
1、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债务人的破产财产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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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债务人的破产财产需要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应用个人财产清偿,且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二、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对夫妻中另一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共同所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势必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一定的减损,此时双方的共同财产虽不能分割,但显然对于夫妻一方潜在的财产份额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
因为结婚负债的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而是根据情况,根据我国的习俗,登记结婚和举行结婚宴会,通常是分手的,可能是先拿到证明书再举行座位,也可能是先举行座位再拿到证明书。2018最新司法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签字,夫妻双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义表示负债,认定为夫妻共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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