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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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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三次)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注销即需在当地市一级(或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刊登过程中注销方应配合报社出示相关证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经理签字。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经理签字。 三、人民法院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责令行政机关关闭或者撤销公司的文件; 四、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股东大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已经在清算报告上签字备案.确认意见的,不再提交此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材料。 5、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止后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止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也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也应当提交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关于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5、《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IC卡缴销表》; 6、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 7、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部门签章的《注销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申请表》。 二、办理程序: 1、完成当月的纳税申报,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2、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的出口企业,须结清其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并注销其退(免)税认定; 3、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对其存货进行清理; 4、所得税纳税人按规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对其清算所得进行所得税申报; 5、办结稽查、纳税评估、违法违章未结事宜,并结清应缴未缴的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退清多缴税款; 6、缴销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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