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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是这样算出来的,按税法规定只能对应收账款计提千分之三的坏账准备. 即72819*0.003=218.46,净额为72819-218....
这个数字是这样算出来的,按税法规定只能对应收账款计提千分之三的坏账准备. 即72819*0.003=218.46,净额为728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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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基本流程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需要交的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之一,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照每次取得的利息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变更和逾期情况。(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转移,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1、外地缴纳公积金可以办理户口所在地公积金贷款。2、《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2015)各省,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二,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发放。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依据以上文件,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联系方法有变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责分工(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相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掌握提取、还款,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核实无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转发及制定实施细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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