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种情况下,应以孩子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等当事人符合居住地的转学籍就读条件后,再办理转学籍就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转学就读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解决转学籍就读手续:应事先询问房屋所在地的对口学校的负责人可否认可接收当事人的娃儿转学籍就读,手续和资料能够参照如下:《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学生因家庭寓居地和其法定看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由须转学的可申请转学,由其法定看护人提议申请,经转出和转进学校认可,并报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持转学证明、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印章的《登记册》,方可解决转学手续,并将有关学籍档案在三个月内转进接收学校。第十七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一律免试入学。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进学校应允予复学。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籍随人走”): 1、户口迁移的,应该以目前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办理转学籍就读手续; 2、如果当事人入读后,户籍又迁移的,那就应以迁入地为准,在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为例):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一、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1.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 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 由要求转学(借读)的学生或家长持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卡,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签章同意后,带有关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688人已浏览
8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