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应当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气(煤气、暖气、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 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 首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必须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无论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资格,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障人数,预算所需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数量,还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运转,都必须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 其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进行改革而建立的一项新型社会救济制度。传统社会救济制度最主要的弊病,就是缺乏科学的统一的救济标准,钱多多救济,钱少少救济,工作随意性大。各地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证明,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救济,既有章可循,又简便易行,基本做到了救济对象公平准确、救济金发放标准合理,大大提高了救济的效果,从而使社会救济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根据“保障基本生活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结合,差异性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适度性提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保障标准正常调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相结合”等原则,昆明此次调整方案将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7元”为基数,平均增幅超过15%。据估计,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标准综合增加55元。具体来说,五华、盘龙、西山、官渡、贡献、宜良、晋宁、石林、富民和高新技术、经营、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从原475元/人/月上升到530元/人/月的东川、寻甸、禄劝、甸产业园区和轿车山旅游开发区从原420元/人/月上升到47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综合增加25元和30元。具体来说,宜良、晋宁、石林、富民、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从原来的270元/人/月上升到295元/人/月的东川、寻甸、禄劝、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从原来的185元/人/月上升到215元/人/月。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后,集中供养标准综合增加80元和65元,分散供养标准综合增加65元和55元。具体来说,五华、盘龙、西山、官渡、贡献、宜良、晋宁、石林、富民和高新技术、经营、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的集中供养从530元/人/月上升到610元/人/月,分散供养从原430元/人/月上升到495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如甸工业园区和轿山旅游开发区的集中供养从原430元/人/月上升到495元/人/月,分散供养从原340元/人/月上升到395元/人/月。本次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将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名第三的农村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名第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3,576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