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两者的区别如下: 一、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
二手房合同: 各地的情况不一,有些地方要求用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文本,可以先去房管局问问。 对买方的审查无需过于担心,对卖方关键是要看他是否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象你这种情况,是完全具备解除条件的
中介合同和纪律合同有以下区别:1。含义不同。1、纪律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指纪律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报酬的协议。2、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的协议,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的报酬。2、特点不同1。纪律合同的特点:纪律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纪律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由自己承担。纪律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纪律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2、中介合同的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立的劳务;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中介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介;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
一、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二、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三、居间人责任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四、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