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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清算的条件是: 1、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而解散; 2、公司因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而解散; 3、公司因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 ...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4)股东要求司法解散的,应当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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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有两个法定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后,企业才能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破产。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公司资不抵债或清偿能力明显不足。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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