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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来寻求维权。 打官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书和相...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来寻求维权。 打官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书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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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诉讼该怎么办, 1、房产纠纷要去哪里起诉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谁受理,审理有哪些程序 (1)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2)房产纠纷审理程序房地产官司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和受理、庭审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谈判或裁定、执行几个诉讼阶段。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打官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2. 前往法院立案并支付诉讼费用。 3. 法庭审理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和退庭后核对笔录,以及宣判等环节。 其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比较重要。在法庭调查阶段,重点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阐述自己对于本案焦点问题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利。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作出裁决。 最后,如果败诉方未能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某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公司财产的新闻。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那么,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应该如何起诉呢?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侵占案就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之列。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那么,如何提起自诉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2. 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 具体的诉讼请求; 4. 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5. 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6. 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最后,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2. 缺乏罪证的; 3.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 被告人死亡的; 5. 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 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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