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拆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规定与被拆迁人签...
保证合同分为两种,即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形下,担保人只需在债务人到期不偿债的情况下才要承担偿债的责任;而如果借款合同未注明是一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据,债权人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归还本金之日起,就是应该还款之日(当然要有证据证明例如谈话通话录音录像或者债权人承认),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归还本金之日起6个月,为保证期间,超过6个月,你就没有担保责任了。2、债权人同意你随时可以解除担保责任,不同意又在保证期间,就应该承担责任。3、利息不能充抵本金;4、没有小票,如果是债务人本人的银行卡,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可以证明向谁汇款了。5、没有证据,就是没有还款;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依《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有: 1、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保管物在保管合同成立之前或者保管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依《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有:1、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保管物在保管合同成立之前或者保管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 3、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寄存人未告知,而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但保管是无偿的,并且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2,00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