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律系表现为文法英美法律系的法律起源包括制定法和例法,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重要。2、法官权限不同。大陆法律系强调法官只能...
根据内地法律,1、该房产系你与妻子婚后购买,则是夫妻共有财产,出售所得款项应有你的一半;2、因你们没离婚,婚内财产属夫妻共有,法院不受理你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即香港子女未留遗嘱,还是要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如上所述,那么则适用被继承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或所属国籍国的法律,第一要看已故的香港子女时候留有遗嘱;而房产的继承适用的是房产所在地的法律,若留有遗嘱,换言之即,不能笼统的说大陆父母对香港子女的遗产时候具有继承权,关于继承的法定顺位进行继承。根据经常居住地或国籍国法律中关于遗嘱的规定来判定遗产的继承人,可追问,若被继承人,应当按照房产所在地的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与其他财产的继承顺位可能会有不同,那么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法律,也就是说若香港子女死亡前直至死亡时一直都在香港,对于该香港子女的房产,那么该被继承人的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应当依据香港法律中。其次。若有不明首先,分类讨论才可以,大陆父母和香港子女的关系已经不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个问题中
你的做法是有风险的,该房产目前仍登记在香港人名下,即权利人为该香港人,该香港人及其继承人均可能存在向你主张权利的可能。如果该香港人不出面,你是无法单方将房产转到你名下的。因此,你应尽快找到该香港人,并与其就购房的事实进行书面确认并委托见证,且请其出面协助办理将房产转到你名下,当然,这仍存在风险,万一该香港人或其亲属反悔,你则自找麻烦。点击左边有我的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到你,
在香港,以一方名义与个人资金购买的房产,无论婚前婚后,理论上来说都归个人所有,配偶并不参与分割。但遇到离婚分割房产的实际情况,法官多会根据双方的工作经济能力、对家庭作出的贡献等加以调整。比如房子虽然是男方购买的,但女方在家庭中作出了显著贡献,离婚后没有经济能力再购买房子,法官会要求男方为女方提供住房方面的补偿。结婚时离婚后都存在“供养”(或称赡养)一说,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均有权要求另一方负供养责任。如果一方有能力而不供养另一方,法院会颁布执行命令。而离婚时,如果一方经济困难或婚前对于家庭作出过重要贡献,而另一方面经济条件较好,法院也会要求一方对另一方提供供养。由于无夫妻共有财产制度的规定,夫妻并不用对另一方在婚前或婚后的任何民事侵权或任何债务、义务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4人已浏览
7,147人已浏览
5,560人已浏览
3,7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