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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
1、该规定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矛盾,应属无效。公司法之所以将上述事项规定为股东会2/3以上多数通过,主要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操控董事会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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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在公司法中是有不同规定的。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组织形式,增加资注册资本,或加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3、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组织形式,增加资注册资本,或加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的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会议监事列席会议,但董事会决议只要全体董事签字。股东会决议上应由全体股东签字,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不用签,监事是股东需要签字。看到你的补充提问,如果不完全一样,很好区分:董事召开的是董事会,形成董事会决议;股东召开的是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如果完全一样的话,那要看会议决策的事项,一般公司章程中有具体的规定:什么事有股东会决议,什么事有董事会决定。这些知识建议你学习一下《公司法》。
并非如此,例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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