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实名举报,举报中心初步审查认为内容不清的,可以请举报人补充情况。...
举报事项的移送,重大案件的报告,应当在接到举报后的7日内办理;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举报中心接到的举报材料,初步审查认为举报的事项尚不具备调查价值的,经稽查局领导阅批后可以暂存待查。
举报中心受理重大举报案件,应当逐项填写《重大税务违法举报案件摘要报告表》,经稽查局领导批准后,连同有关材料向本级税务机关领导报告;或者由本级税务机关领导批准后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举报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一)举报的受理、登记、办理等各个环节,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二)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三)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的举报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四)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3人已浏览
1,623人已浏览
6,120人已浏览
3,6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