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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在举报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上级税务机关应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实名举报,举报中心初步审查认为内容不清的,可以请举报人补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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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举报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一)举报的受理、登记、办理等各个环节,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二)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三)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的举报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四)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举报管理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举报管理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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