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还有拿不到钱的征地基本上根本不合法。 2、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
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如果村委会不支付补偿,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或者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补偿费应当贵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土地附着物则归其所有者所有。补偿费是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如果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律,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对人民群众利益保护的一种措施,为被征地的农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村委会没有权利私吞农民的征地补偿。对于拒不支付征地补偿费的,农民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2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