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
一般来说,法院认可的证据必须满足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真实性就是这个证据必须是真的,不是伪造的,复印件必须有原件佐证,否则就不满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短信一般是能作为出轨的证据适用的。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第二,关于证据的搜集方式,当事人应该结合以下规定,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同时,如果当事人因为某些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搜集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取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为不是固定的证据,可以狡辩为闹着玩的,法官无法认定事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770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