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由于诊所导致患者肝损伤,但缺乏相关证据,患者该如何寻求赔偿?

2024-11-12
如果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而且缺乏有效的证据证明责任方,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这类问题,或者选择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纠纷。如果医疗事故责任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您也可以选择复印并封存有关病历资料作为证据提供。关于如何进行病历资料的复印与封存,我们需要知道以下法律条款: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同时,该法规还明确了第十六条的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负责妥善保管。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n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n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